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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学研究院:首页>>>科研项目运行程序

科研项目运行程序

 

 

 

科研项目鉴定程序

 

 一   学术委员会制度

一、林科院建立学术委员会,成员由院长、分管院长、业务处所长、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审定。
2、对实施课题的运行情况和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出具体意见。
3、对课题总体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做出结论性意见。
4、对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科研成果,提出申报有关奖励的意见。
5、向上级推选优秀科技人员或科技论文。
三、学术委员会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专题性的学术活动,以活跃全所的科研气氛,提高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审批
1、各研究处所积极储备相关领域研究课题,建立申报课题数据库。
2、科技处按照各级下达部门的申报指南以及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科技人员进行课题申报。
3、初审合格的重大课题申报书提交所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对课题的必要性、先进性、可行性、经济效益与推广应用前景等进行论证,并予以确定。
4、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员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打印装订由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公示后由科技处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申报材料科技处、项目主持人各持一份。
二、科研课题参加人员的确定
1、课题主持人由学术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书编制情况、资金争取情况和课题研究需要确定。
2、课题参加人员由课题主持人提出意见,依据研究领域联系主要处所,按照双向选择、自由组合,领导协调的办法确定。
三、科研课题实施
1、科研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2、课题主持人应组织参加人员在年初编报年度课题实施方案,年终或项目终结时,应写出总结报告,全面总结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经费收支等情况。
3、课题主持人或联系人要及时下乡试验,按实施方案认真执行。随时将下乡时了解掌握的课题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向分管院长和院长汇报。
四、科研课题监督管理
1、科研课题在实施期间,各课题组每年要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进行自检,科技处检查课题实施情况,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年终开展全院课题汇报总结,学术委员会听取汇报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做出考核结论。
3、各课题组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监督检查,按要求上报课题实施情况及阶段性研究资料。
4、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书、合同书、计划任务书等材料均由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统一管理。

三  科研成果管理

一、凡完成全部研究内容的课题,要在鉴定验收前提出申请,需提供完备的鉴定材料。
二、课题鉴定(验收)的各种资料由科技处初审,分管院长同意后,提交所学术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鉴定或验收的课题,按要求报送上级科技成果主管部门审批。
三、课题鉴定(验收)后,课题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声像、计算机软盘及光碟等)要及时整理立卷,一并归档保存。
四、办理成果登记一年后(成果在生产中应用一年后)的科研课题,学术委员会提出报奖意见后,按程序申报各级成果奖励。报奖时按照授奖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的申报材料。院内必须备有存档材料至少两份。
五、获得成果奖励的科研课题,由课题组提出编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中推广应用。
六、科研成果的报奖人员以完成该项成果的课题组为主,由课题主持人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四  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使用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科研档案由所档案室统一管理,各课题组和研究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确保科研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三、科研资料的归档范围
1、科研准备阶段:开题报告、审批文件、计划任务书、合同书、委托书、调研报告等。
2、课题实施阶段: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计算材料、声像资料、研究报表、参试品种的区试总结、生产示范总结、重要的来往文件等。
3、鉴定验收阶段:鉴定或验收大纲、课题相关的总结报告、论文等。
4、成果申报阶段:各级成果申报材料、奖励证书、品种审定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报告表、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证明等。
5、开发性课题包括开发方案、协议、合同、开发工作总结、经济效益证明等。
6、协作课题包括主持单位下达的计划任务书,签订的合同等。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科研资料的正本外,可按要求将复制本报送课题主持单位。
四、档案室对接收的科研资料认真审查,按有关规定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对保管期限、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提出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科技人员退休、调离工作前要将手中的技术材料向档案室移交,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六、严格借阅手续,注意保存,防潮防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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